当心婚恋平台服务“变脸”

2023-12-19 来源:安徽省消保委 浏览次数:48951

当前,婚恋服务市场需求大,婚恋平台服务问题也多,安徽省消保委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出发,开展了“婚恋平台服务”专项体察,发现了以下问题。

1.门店招牌名称与签约主体不一致。合肥某家婚恋平台的具体名称,不管是工作人员对外宣称,还是门店招牌,与签署合同时合同主体不一致。

2.签约前承诺“无限介绍”或“超预期”介绍,签约后“按照合同规定人数”介绍。某些婚恋平台签署合同前,口头承诺可以无限次介绍对象,签约后,实际上按照合同规定人数介绍,与之前的口头承诺在介绍次数、见面次数等存在很大出入。  

3.服务质量不一,签约前后牵线资源降级、服务态度大转变。某些婚恋平台签署合同前展示的优质会员资料,与办理会员后看到的会员条件存在差距。签约前平台展示的会员条件十分优质,而签约后体察员见到的异性,不论是外形还是综合条件,存在明显降级情况。另外,在服务过程中,签约前工作人员的服务极尽热情,有求必应。签约后,服务态度明显敷衍,比如从初期的每周推荐多位异性,到后来一周仅推荐一位,最后甚至半个月不主动联系,如果不主动催促,他们可能会拖得更久。

4.签约前“保证找到满意对象”,签约后“见面就视为有效服务”。某些婚恋平台签署合同前,为了招揽客户,都会对客户表示只要条件好、配合度高,找到理想对象是早晚的事,给客户树立“交付结果就是匹配到满意对象”的服务印象。但是签约后,这些平台仅以“完成见面次数”作为服务交付的结果,不考虑见面后两人是否有继续发展的可能。

5.退费过程繁琐,退费难。当体察员以“没有按要求进行介绍、服务降级”为由,要求退费时,某些婚恋平台工作人员制造各种理由,一再拖延后称体察员属于违约方,根据合同规定,退费需收取会员费的30%作为违约金,并要求签署《退款承诺书》,由于内部流程,退款还得45天才能到账。当体察员以“介绍异性不符合要求”为由,要求退费时,某些婚恋平台工作人员则建议“办理更高端的会员套餐”,并劝说体察员购买该平台的情感服务课程,用“优质匹配、保证成功”等话术来引诱体察员继续升级服务。在体察员不愿意再次购买升级服务,坚决要求退费后,工作人员还是以签署的是优惠合同,不予退费。

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:

●切勿轻信婚恋平台工作人员所宣称的内容,要把口头承诺详细写入合同,以便出现消费纠纷时,作为证据依法维权;

●仔细阅读合同内容,尤其要注意服务标准、有关费用、合同解除情形等重要条款;

●对于婚恋平台对外宣称“保证找到满意对象”,要结合自身实际,理性、客观看待,莫要盲信。


合肥热线版权及免责声明 编辑:刘皖姣 [此文系转载,来源于安徽省消保委,版权归属原作者]